为规范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,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评价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,根据《南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修订)和《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修订)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修订《香港a片 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》、《香港a片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3月17日-3月21日
联系电话:0513-55003311
附件1:南通大学香港a片 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(23级).doc
附件2:南通大学香港a片 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(24、25级).doc
附件3:南通大学香港a片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(修订).doc
香港a片
2026年3月17日